人物:釋順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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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亡名 朝代:東晉

人物簡介

海東高僧傳·卷第一
釋亡名。
句高麗人也。
志道依仁。
守真據德。
人不知而不慍。
考鐘于內。
在邦必聞。
霈然有馀。
厥聞旁馳。
晉支遁法師貽書云。
上座竺法深。
中州劉公之弟子。
體性貞峙。
道俗綸綜。
往在京邑。
維持法綱。
內外具瞻。
弘道之匠也。
遁公中朝重望。
其所與寄聲交好。
必宏材巨擘。
而況外國之士。
非其勝人。
寧有若斯之報耶。
且佛教既從晉行乎海東。
則宋齊之間。
應有豪杰之輩與時則奮。
而無載籍。
悲夫。
然彼宋人朱靈期(或作虛)使自高麗。
還失濟于洲上得杯渡之缽。
又齊時高麗未達佛生之事。
問高僧法上。
上以周昭之瑞為答。
則高人烈士。
西笑于中國。
?取綱要者固不少矣。
時無良史羅縷厥緒為恨耳。
贊曰。
古者三韓鼎峙。
開國稱王。
彼佛聲光蔑有其兆。
及感應道交。
賢德聿來。
以赴機叩。
易曰。
感而遂通。
天下之故。
順道有之矣。
始予躬詣所謂興國興福。
因有綴文記事之志。
無緣以發(fā)之。
今謬承景命。
乃以順道為傳首云(此贊當在順道傳下)。

人物簡介

海東高僧傳·卷第一
釋阿道。
或云本天竺人。
或云從吳來。
或云自高句麗入魏。
后歸新羅。
未知孰是。
風儀特異。
神變左奇。
恒以行化為任。
每當開講。
天雨妙花。
始新羅訥祇王時。
有黑胡子者。
從句高麗至一善郡。
宣化有緣。
郡人毛禮。
家中作窟室安置。
于是梁遣使賜衣著香物。
君臣不知香名及與所用。
乃遣中使赍香遍問中外。
胡子見之稱其名目曰。
焚此則香氣芬馥。
所以達誠于神靈。
所謂神圣不過三寶。
一曰佛陀。
二曰達摩。
三曰僧伽。
若燒此發(fā)愿。
必有靈應。
時王女病革。
王使胡子焚香表誓。
厥疾尋愈。
王甚喜。
酬贈尤厚。
胡子出見毛禮。
以所得物贈之。
報其德焉。
因語曰。
吾有所歸請辭。
俄而不知所去。
及毗處王時。
有阿道和尚。
與侍者三人。
亦來止毛禮家。
儀表似胡子。
住數年無疾而化。
其侍者三人留住讀誦經律。
往往有信受奉行者焉。
然按古記。
梁大通元年三月十一日。
阿道來至一善郡。
天地震動。
師左執(zhí)金環(huán)錫杖。
右擎玉缽應器。
身著霞衲。
口誦花詮初到信士毛禮家。
禮出見驚愕而言曰。
曩者高麗僧正方來入我國。
君臣怪為不祥。
議而殺之。
又有滅垢玭從彼復來。
殺戮如前。
汝尚何求而來耶。
宜速入門。
莫令鄰人得見。
引置密室。
修供不怠。
適有吳使以五香獻原宗王。
王不知所用。
遍詢國中。
使者至問法師。
師曰以火燒而供佛也。
其后偕至京師。
王令法師見使。
使禮拜曰。
此邊國高僧何不遠。
而王因此知佛僧可敬。
敕許斑行。
又按高得相詩史。
曰梁氏遣使曰。
元表送沈檀及經像。
不知所為。
咨四野。
阿道逢時指法。
相注云。
阿道再遭斬害。
神通不死。
隱毛禮家。
則梁吳之使莫辨其詳。
又阿道之跡多同黑胡子。
何哉。
然自永平至大通丁未。
凡四百十馀年。
句高麗興法已百五十馀年。
而百濟已行一百四十馀年矣。
若按樸寅亮殊異傳。
云。
師父魏人崛摩。
母曰高道寧。
高麗人也。
崛摩奉使高麗。
私通還魏。
道寧因有身誕焉。
師生五稔有異相。
母謂曰。
偏??之子。
莫若為僧。
師依教。
即于是日剃發(fā)。
十六入魏。
覲省崛摩。
遂投玄彰和尚。
受業(yè)十九年。
歸寧于母。
母諭曰。
此國機緣未熟。
難行佛法。
惟彼新羅今雖無聲教。
爾后三十馀月有護法明王御宇。
大興佛事。
又其國京師有七法住之處。
一曰金橋天鏡林(今與輪寺)。
二曰三川岐(今永興寺)。
三曰龍宮南(今皇龍寺)。
四曰龍宮北(今芬皇寺)。
五曰神游林(今天王寺)。
六曰沙川尾(今靈妙寺)。
七曰婿請?zhí)?今曇嚴寺)。
此等佛法不滅前劫時伽藍墟也。
汝當歸彼土。
初傳玄旨。
為浮屠始祖。
不亦美乎。
師既承命子之聲。
出疆而來寓新羅王闕西里(今嚴莊寺是也)時當味鄒王即位二年癸未矣。
師請行竺教。
以前所不見為怪。
至有將殺之者。
故退隱于續(xù)村毛祿家。
今善州也。
逃害三年。
成國宮主病疾不愈。
遣使四方。
求能治者。
師應募赴闕。
為療其患。
王大悅問其所欲。
師請曰。
但創(chuàng)寺于天鏡林。
吾愿足矣。
王許之。
然世質民頑。
不能歸向。
乃以白屋為寺。
后七年始有欲為僧者。
來依受法。
毛祿之妹名史侍。
亦投為尼。
乃于三川岐立寺曰永興。
以依住焉。
味雛王崩后。
嗣王亦不敬浮屠。
將欲廢之。
師還續(xù)村。
自作墓入其內。
閉戶示滅。
因此圣教不行于斯盧。
厥后二百馀年。
原宗果興像教。
皆如道寧所言。
自味雛至法興凡十一王矣。
阿道出現年代前卻如是其差舛。
并是古文不可取舍。
然若當味雛時。
已有弘宣之益。
則與順道同時明矣。
以其中廢而至梁大通乃興耳。
故并出黑胡子元表等。
敘而觀焉。
贊曰。
自像教東漸。
信毀交騰。
權輿光闡。
代有其人。
若阿道。
黑胡子。
皆以無相之法身。
隱現自在或先或后。
似同異。
若捕風搏影。
不可執(zhí)跡而定也。
但其先試可而后啟行。
始逃害而終成功。
則秦之利方。
漢之摩騰。
亦無以加焉。
易曰。
藏器待時。
阿道之謂矣。

人物簡介

維基
曾大有(1466年—1523年),字世亨,號麟陂,湖廣黃州府麻城縣人。
弘治己酉舉人,癸丑進士。
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湖廣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
弘治六年(1493年)癸丑科會試第五十三名,三甲一百二十名進士。
授定遠縣知縣,弘治十四年(1501年)十月實授四川道監(jiān)察御史,尋以舉薦致仕戶部尚書周景、總督兩廣軍務右都御史劉大夏出任吏部尚書,以不循制度,輒預銓衡,逮下錦衣衛(wèi)獄,科道申救,贖杖還職。
十五年(1502年)任河東巡鹽御史,上疏組織人力從涑水河上游聞喜縣開始整治河道,以保護下游鹽池。
正德元年(1506年)巡按南直隸蘇松常鎮(zhèn)等府,二年十月魏國公徐輔與無錫縣民鄒塾等及妙相院僧爭田,徐輔賄賂劉瑾,派遣戶部左侍郎王佐同大理寺右少卿王鼎等人勘查,遂興大獄,大有等人被錦衣衛(wèi)官校械系至京,送鎮(zhèn)撫司鞫問,被革職除名。
劉瑾敗,正德五年(1510年)恢復官職,起用為山東兗州府知府。
正德七年(1512年)九月升山西按察司副使、提督學校,丁憂歸。
服闋,十二年十月復除山東副使、整飭曹州兵備,正德十四年三月升四川布政司右參政,升江西按察使。
嘉靖元年冬(1523年初),入覲,順道回鄉(xiāng),見其子曾熄行事乖張,因此悶悶不樂,并因此得疾。
嘉靖二年(1523年)三月卒,數日后,升江西左布政使之命下,聞者惜之。
匡蘭兆 朝代:清初

人物簡介

維基
匡蘭兆(?
—1653年),字楚畹,號灃江。
山東膠州(今山東省膠州市)人。
清朝初年政治人物。
順治二年(1645年)乙酉科舉人,順治三年(1646年)丙戌科進士,任貴州道試監(jiān)察御史,次年巡按直隸、漕運。
實授貴州道監(jiān)察御史。
順治六年(1649年),任浙江巡按御史。
順治十年(1653年),匡蘭兆巡按期滿,回京述職,順道回鄉(xiāng)。
八月二十七日,總兵海時行叛亂,脅迫匡蘭兆屈從,匡蘭兆與父親匡如槚破口罵賊遇害。

人物簡介

晚晴簃詩匯·卷一六五
羅大佑,字谷臣,江西德化人。同治辛未進士,歷官臺灣知府。有《粟園詩鈔》。
全臺詩
羅大佑(?
~1888),號谷臣,江西德化(今江西省九江縣)人,清同治十年(1871)進士。
以知縣即用,簽掣福建。
因政聲卓著,人稱「羅青天」。
曾先后任永安、晉江知縣。
光緒十三年(1887)春,臺灣巡撫劉銘傳檄調至臺,委署臺南府篆,順道清丈彰化、嘉義二縣清賦事。
時逢彰化不靖,南北道路多阻,羅大佑奉憲籌辨城防,以道理勸諭善良百姓,以嚴格法律收攝頑強人民,郡城因此得以安定。
光緒十四年(1888)二月,郡試,抱病校士;四月,卒于任上。
羅氏工詩,在臺公馀,常與臺灣道唐景崧及府城文人于府署內斐廷詩酒酬酢。
病逝后,門人林仲良將其遺稿輯為《栗園詩鈔》,刊于福州,計古今體詩一百五十八首。
唐景崧在該書之跋文中謂其詩:「取法甚正,書味盎然,古體尤規(guī)矩準繩。
一切空疏者、囂張者,涂擇碎金零粉而無生氣者,皆未足以語此。
蓋學人之詩,寢饋于唐宋諸大家也深矣!
」民國七十一年(1982)侄孫羅其濡蒐集羅氏遺著,經黃典權、李國梁校對后,由臺南市文獻委員會刊印。
茲據此為底本,進行編校。
(施懿琳撰)
維基
羅大佑(1846年—1889年),清朝官員,號谷臣,江西九江府德化縣人。同治十年(1871年)辛未科進士。赴福建以知縣即用,歷任建安、惠安、永安、晉江、閩縣等知縣。羅大佑于光緒十四年(1888年)接替程起鶚,于臺灣擔任臺南府知府。管轄約今臺灣南部之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全境及高雄市部份區(qū)域。該區(qū)域面積約為4500平方公里,也是當時臺灣島之漢人集中地所在之一。翌年,卒于任。清追贈太仆寺正卿。當地人民感其德,專建八角紀念亭一座,名“羅公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