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程大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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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宋徽州歙縣人,字元養(yǎng),一字仲退,號鑒軒。
試禮部第一,教授荊門。
周必大、李燾、程大昌交薦之,授太平州教官,除太學(xué)博士。
學(xué)問貫通經(jīng)史。
所作《正論》、《機策》十余篇,多譏切時弊。
全宋詩
方恬,字養(yǎng)元,一字仲退,號鑒軒,歙縣(今屬安徽)人。孝宗乾道五年(一一六九)進士,調(diào)荊門軍教授。丁母憂服除,授太平州教授。卒,年三十七。事見明弘治《徽州府志》卷八。今錄詩四首。
全宋文·卷六一六二
方恬,字元養(yǎng),一字仲退,號鑒軒,又號師古,徽州歙縣(今安徽歙縣)人。
乾道五年試禮部第一,教授荊門。
周必大、李燾、程大昌交薦,授太平州教官,除太學(xué)博士。
其學(xué)貫穿經(jīng)史,務(wù)為可用。
有論傳世。
見《宋會要輯稿》選舉一之一七,《宋歷科狀元錄》卷六,《宋元學(xué)案補遺》卷七一。

人物簡介

全宋詩
魏伯恂,孝宗淳熙三年(一一七六),知鹽官縣(清乾隆《海寧縣志》卷七)。
全宋文·卷五八四三
魏伯恂,淳熙中為奉議郎、知鹽官縣。
見民國《海寧州志稿》卷一八所載程大昌《宋三先生祠堂記》。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宋湖州長興人,字元吉。
高宗紹興十五年進士。
歷官左右司郎中、直龍圖閣、福建運使。
與楊萬里、程大昌、洪邁以詩相唱和。
有《通庵集》。
全宋文·卷四六七三
周頡,字元吉,號適庵,湖州長興(今浙江長興)人。紹興十五年進士。以朝奉郎知德安府。淳熙三年,以浙西提刑、左司郎中除直顯謨閣、湖北路轉(zhuǎn)運判官。歷福建提舉,淳熙十六年為兩浙提刑。紹熙元年除福建轉(zhuǎn)運使。著有《適庵集》百卷。見《宋會要輯稿》食貨三一之二五、職官四三之四○,《周文忠公集》卷三四、一七二,《會稽續(xù)志》卷二,《吳興備志》卷一二,雍正《浙江通志》卷一二五,雍正《福建通志》卷二一。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153—1223 【介紹】: 宋徽州休寧人,字從元。
程大昌從子。
孝宗淳熙十一年試禮部第一。
知龍泉縣,累遷刑部郎中。
嘗出使金國,議論不屈,金人憚之。
后知泉州,民為立祠。
尋召同知樞密院事,封新安郡侯,進資政殿大學(xué)士。
卒謚正惠。
有《使金錄》。
全宋詩
程卓(一一五三~一二二三),字從元,休寧(今屬安徽)人。孝宗淳熙十一年(一一八四)進士,授揚州司戶參軍。歷崇仁縣丞、知龍泉縣、司農(nóng)寺丞。寧宗嘉定三年(一二一○)除大理寺丞。六年,權(quán)太府少卿。七年,知泉州。十年,知福州兼福建路安撫使。十二年,除秘書少監(jiān)。十三年,權(quán)工部侍郎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十四年,進給事中。十五年,遷同知樞密院事。十六年卒,年七十一。事見《新安文獻(xiàn)志》卷七四《守同知樞密院事致仕程公卓行狀》。今錄詩二首。
全宋文·卷六五二五
程卓(一一五三——一二二三),字從元,徽州休寧(今安徽休寧)人,大昌從子。淳熙十一年試禮部第一,授揚州司戶參軍,歷崇仁縣丞、知龍泉縣。開禧二年除司農(nóng)寺丞,出知嘉興府。嘉定間入為大理寺丞,升尚書刑部員外郎,充賀金國正旦使。使還,授刑部郎中,權(quán)太府少卿,提舉武夷山?jīng)_佑觀。起知泉州,就除福建路提點刑獄公事,徙知福州。召赴闕,除秘書少監(jiān),起居郎,工、吏部侍郎。嘉定十五年拜同知樞密院事。次年四月以疾卒,年七十一。著有奏議、文集二十卷。見傅伯成《程公卓行狀》(《新安文獻(xiàn)志》卷七四),《南宋館閣續(xù)錄》卷七、九。

人物簡介

全宋詩
程準(zhǔn),字平叔,休寧(今屬安徽)人。
大昌長子。
孝宗淳熙十六年(一一八九)知江陰縣(明嘉靖《江陰縣志》卷一二)。
光宗紹熙元年(一一九○)知常熟縣(《琴川志》卷三)。
寧宗慶元初通判太平州。
嘉泰四年(一二○四),為軍器監(jiān)丞(《宋會要輯稿》職官七五之三七)。
后以兩浙轉(zhuǎn)運判官總領(lǐng)浙西江東財賦、淮東軍馬錢糧(《后樂集》卷一外制)。
官終知慶元府。
事見《周文忠集》卷六二《程大昌神道碑》、明弘治《徽州府志》卷七《程大昌傳》。
今錄詩二首。
全宋文·卷六三六二
程準(zhǔn),字平叔,徽州休寧(今安徽休寧)人,大昌長子。
淳熙二年進士,歷浦江簿,假守舒州。
紹熙元年,以宣教郎知常熟縣,調(diào)通判太平州,入主管官告院。
累官至直煥章閣,知慶元府。
見《宋詩紀(jì)事補遺》卷五九,民國《安徽通志稿·金石古物考》卷一三,《全宋詞》第四冊。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宋徽州休寧人,字會元。
程大昌子。
寧宗嘉定六年提舉兩浙常平茶鹽,擢沿海制置使。
以東錢湖常遇水患,始置田租,將所收歲給用于浚導(dǎo)。
又撥錢及田造器服以勸學(xué),蠲海錯果窳之征以惠民。
官至司農(nóng)卿。
全宋文·卷六七○七
程覃,字會元,休寧(今安徽休寧)人,大昌第三子。
嘉定六年,提舉兩浙常平茶鹽,權(quán)沿海制置司事。
移知慶元府。
開治東錢湖,備禦水害,灌溉甚溥,又撥錢及田以興學(xué)校。
十年,權(quán)知臨安府。
官至集英殿修撰、司農(nóng)卿。
見程珌《程公覃墓志銘》(《洺水集》卷一○),《咸淳臨安志》卷四八,弘治《徽州府志》卷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