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曹學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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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8 首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532—1612 【介紹】: 明山東泰安人,字夏卿,號岳峰。嘉靖四十一年進士,授榆次令,累官兵部侍郎。擁扈潞王之國,一切依法辦事,中官皆懼。進刑部尚書兼署兵部。有《兩鎮(zhèn)奏議》、《藩封紀略》、《夷俗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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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大亨(1532年—1612年),字夏卿,號岳峰,山東濟南府泰安州放城里(今泰安市新泰市放城鎮(zhèn))人,祖籍江西吉水縣。
年幼家貧,其父遷居泰安府城,販賣豆腐為生。
蕭大亨六歲入私塾。
嘉靖四十年(1561年)山東鄉(xiāng)試第66名,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聯捷會試第206名,登進士第三甲第136名。
初授山西榆次縣知縣,當時榆次連年災荒饑饉,蕭大亨開榜招撫流民、發(fā)倉賑濟、改革賦稅,得到民眾好評。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擢戶部主事。
翌年,升戶部陜西司管糧郎中。
隆慶三年(1569年)九月升任河南提刑按察司僉事,四年七月調陜西按察司僉事、整飭鞏昌撫民兵備,五年正月以賢能卓異入覲,賜衣一襲鈔百錠,加從四品服俸。
五年十二月升山西布政司右參議。
于邊陲之地撫民備兵,參與督師出邊,打敗南侵的韃靼軍。
并把握時機,達到“款貢”之禮,促成貢市。
隆慶六年(1572年),因念母上書請求歸養(yǎng)。
次年獲準返鄉(xiāng),距家500里,聞母病歿,徒步跣足日行百里奔喪。
守喪三年,內外稱孝。
守喪結束復官,萬歷三年(1575年)十一月起升陜西按察副使,五年正月升山西右參政。
萬歷八年(1580年)閏四月,任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寧夏巡撫。
萬歷十年改任宣府巡撫。
萬歷十二年(1584年),加兵部右侍郎。
萬歷十七年(1589年),擢升都察院右都御史,總督宣府、大同、山西三鎮(zhèn)。
次年,韃靼發(fā)生“洮河之變”。
蕭大亨在朝廷力排眾議,反對妄開邊釁,召會韃靼酋長,責其背德之罪,順義謝罪請歸,還所掠洮河人口。
萬歷二十年(1592年),寧夏邊將勾結韃靼反叛,為明軍所破。
蕭大亨平叛有功,升任兵部尚書、太子太保。
是年,朝廷亦增其祖父蕭勝、其父蕭賢為兵部尚書,并在故鄉(xiāng)泰安府建坊旌表。
泰安城內寧武街原有蕭公祠,今廢棄為民宅。
蕭大亨因戍邊多年,跋涉塞外,以經歷、戍務纂《夷俗記》一書,刊行于萬歷二十二年(1594年)。
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蕭大亨任刑部尚書。
同時間,豐臣秀吉率領日本諸大名進犯朝鮮,朝廷內對支援朝鮮意見不一、引發(fā)御史曹學程、兵部尚書石星兩大獄案,交刑部定罪。
蕭大亨為曹學程訟冤解救,被處罰。
蕭雖與石星長期政見相左,亦能秉公處之,為明神宗所遷怒。
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兼理兵部事務。
萬歷三十二年(1604年),任兵部尚書、仍署刑部事務。
任內,倭寇南侵福建沿海,蕭大亨嚴令閩省予以緝捕,捕殺若干倭寇。
后又多次平息西南邊陲兵端,安定西南。
萬歷三十四年(1606年),罷刑部兼署,專掌兵部。
蕭大亨任兵、刑兩部尚書合計13年,時值明末,黨爭甚烈,內外矛盾迭起。
他厭倦黨爭,多次上書乞骸骨。
萬歷三十六年(1608年),卸歸故里泰安府。
萬歷四十年(1612年),卒于泰安蕭家府第,享年81歲。
萬歷四十四年(1616年),朝廷追贈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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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應文(1543年—1627年),字征甫,號雷門,浙江余姚縣人。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xiāng)試第七十五名舉人,隆慶二年(1568年),考中三甲進士,授池州府推官。
有徽商被殺,無主名,應文行部青陽,鴉數百繞輿飛噪,應文曰:此間有逆旅乎!
牽其人詰之,果得殺商者。
歷升吏部郎中,十一年二月出任江西按察司副使,十三年十一月升本省參政,改廣西參政,十六年六月升本省按察使,十七年四月升廣東右布政使,改江西左布政使。
萬歷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出任順天府府尹。
二十三年四月升南京大理寺卿,二十六年四月乞休歸鄉(xiāng),十二月起升南京工部右侍郎。
后丁艱歸,三十二年十一月起任刑部右侍郎,三十三年(1605年)八月,署工部印。
御史曹學程諫日本封事,系獄十年,應文疏請得改戍。
咸寧知縣滿朝薦忤稅閹梁永被逮,應文疏救之。
三十六年八月任刑部尚書,屢引疾乞歸,遂于萬歷三十八年(1610年)正月致仕。
四十四年二月起復任南京吏部尚書,掌京察,天啟元年具疏乞休,許之,仍以覃慶給與恩典。
天啟五年年八十三,遣官存問,又二年,天啟七年(1627年)因病卒于家中,贈太子太保,謚莊敏。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04 【介紹】: 明僧。蘇州府吳江人,俗姓沈,字達觀,號紫柏。年十七出家虎丘寺,二十從講師受具戒參。游五臺,至京師,歸吳重建楞嚴廢寺。后游大房石經,進隋僧凈琬所藏佛舍利。旋以獄詞牽連論死,索浴說偈端坐而逝。有《長松茹退集》。(《光緒蘇州府志》卷一三四)
槜李詩系·卷三十二
真可,字達觀,號紫柏,俗出吳江沈氏。嘗居嘉善荒墩,五歲不語。有異僧過其門,摩頂謂曰:“此兒出家當為人天師?!毖杂櫜灰?,遂能言。兒時志氣雄放,不可羈勒。年十七,仗劍游塞上。至蘇州,遇雨,宿虎丘。聞僧夜誦八十八佛名,心大悅,即薙發(fā)。嘗過匡山,窮相宗奧義。游五臺,至京師,參遍融笑巖諸老發(fā)明大事。還。住嘉善景德寺,掩關三年??こ抢銍浪戮脼閯莺栏钇浒?,志欲復之。萬歷壬辰至京,于石經山得佛舍利玉函。聞于慈圣太后,賜紫伽黎迎供,因奏請興復楞嚴。又刻藏經于徑山,復戒壇于檀柘。西游峨眉,下瞿塘,過荊襄,登太和,憩匡廬,復歸宗古寺。后聞憨山師以弘法被難,遠戍雷陽。嘆曰:“法門無人矣?!蹦峡堤貐菍毿?,以礦稅被逮,其妻投繯死。嘆曰:“閹人橫行至此,世道不可為矣。”乃決筴入都,曰:“海印不歸,我為法一大負。礦稅不止,我救世一大負。傳燈錄不續(xù),我慧命一大負。舍此一具貧骨,釋此三負,不復走王舍城矣?!奔把龝z起,逮入詔獄,執(zhí)政意在鉤黨,欲牽連殺之。被笞,血肉狼籍,索浴說偈,堅坐而逝。
高僧摘要·品高僧摘要卷三
句曲沈氏子。十七剃發(fā)。游方。聞誦張拙偈。至斷除妄想重增病。趨向真如亦是邪。大疑。一日齋次忽悟。乃曰。使我在臨濟德山座下。一掌便醒。安用如何若何。游京師因神宗皇帝。手書金剛經汗下漬紙。疑更當易函遣近侍質師。師進偈曰。御汗一滴。萬世津梁。無窮法藏。從此放光。帝大悅。癸卯秋。忽妖書發(fā)。帝見章奏甚憐之。法不能免。因逮及拷訊。時神色自如。抵死不屈。臘月五日入獄。法司定罪論死。師說偈曰。一笑繇來別有因。那知大塊不容塵。后茲收拾娘生足。鐵橛花開不待春。索浴罷囑侍者曰吾去矣。幸謝江南諸護法。說偈端坐而逝(觀千五臺山。累載藏經板至徑山重刻書本。轉發(fā)楞嚴寺流通。洵莫大之功也)。
新續(xù)高僧傳·義解篇第二之五
釋真可,字達觀,晚號紫柏老人,姓沈氏,其先句曲人,后徙居吳江大湖灘畔。
母夢異人授以桃實,枝葉相附,色鮮而大,寤而有娠。
生時香氣盈室,人多奇之,雖在襁褓,貌若潛沈,五歲不語,父母憂之。
有異僧過門,摩頂,謂其父曰:“此兒出家,當為人天師。
”言訖不見。
真遂發(fā)語,不異成人。
先是庭中時見巨人跡,爾后不復見。
髫年嬉逐,性獨雄猛,狀貌魁杰,不喜見婦人,浴不許人先。
一日姊先就浴,乃大怒,自是親戚婦女莫敢近。
稍長,志益壯,父母不能拘,年十七方仗劍遠游塞上,行至姑蘇閭門,徘徊市中,天大雨,值虎邱僧明覺冒雨來,相顧遌間,壯其貌,因蔽之以蓋,遂同歸寺。
具夕餐驩甚,聞僧夜誦八十八佛名,心悅之。
侵晨入覺室,解腰纏十馀金授覺,請?zhí)甓龋蚨Y覺為師。
是夜,即兀坐達旦。
覺嘗欲募鐵十萬兩,造大鐘,真曰:“吾助之。
”徑往平湖巨室門外,趺坐三日不食,主人進食不為動,問:“何所為苦行乃爾?
”曰:“欲得鐵十萬兩,造大鐘。
”主人立予之,乃受食,載鐵回虎邱,歸即閉戶讀書,年馀不越閫,人多敬憚之。
年二十,從講師受戒具。
嘗至嘉興東塔寺,見僧書《華嚴經》,跪誦良久,嘆曰:“禪者不當如是邪?
”遂之武塘景德寺掩關三年,復回吳門辭覺曰:“吾將行腳諸方,歷參知識。
”遂仗策去。
一日,聞僧誦張拙見道偈,至“斷除妄想重增病,趨向真如亦是邪”,乃大疑之,遍書二語于壁間,默思潛索,頭面俱腫,偶爾舉箸,忽焉而悟。
淩躒諸方,嘗言:“使我在臨濟德山座下,一掌便醒,安用他為。
”過匡山,窮相宗奧義。
一日行二十里足痛,更以石砥腳底,至日行二百里乃止,其猛進類此。
游五臺至峭壁空巖,見老宿孤坐,因問:“一念未生時如何?
”宿豎一指。
又問:“既生后如何?
”宿展兩手。
豁然領解,跡之失所在。
至京師參遍融,問荅之間機鋒敏捷,融為折服,因留居焉。
九年復歸虎邱省覺。
更至淞江掩關百日,尋至嘉興見太宰陸光祖,心相契。
先是有密藏道開者,南昌人,棄青衾披剃于南海,聞真風,往歸之。
真知為法器,留侍焉。
郡城楞嚴寺為長水法師疏經處,久廢,有力者侵為園亭。
真慨然傷之,欲為恢復計,屬開任其事,陸太宰弟云臺為建禪堂五楹。
既成,真刺臂血題其柱云:“若不究心坐禪徒增業(yè)苦,如能護法詆佛猶益真修。
”后二十年,太守槐亭蔡公舍貲重脩之,蓋真愿力所持也。
居常坐嘆道法陵遲,又念大藏卷帙重多,遐方僻陬有終身不聞佛法名字者,欲刻方冊易流通,普使見聞,作金剛種子,即有謗者罪當自代。
遂與太宰陸公及司成馮公夢禎、廷尉曾公同亨、囧卿瞿公汝稷一商度之,以開董其事,萬歷己丑創(chuàng)刻于五臺,居四年,以冰雪苦寒,復移于徑山寂照庵,工既成,開以病隱去。
初桐城吳公用先為儀曹郎,參道入室,從容及刻藏事,真遽曰:“君與此法有大因緣。
”真化后,吳公出長浙藩,用馮司成初議,脩復化城為徑山下院,藏貯經版,人以為真預讖云。
嘗于于園書《法華經》,顏書經處曰“墨光亭”。
聞妙峰建鐵塔于蘆芽,乃送經置塔中,且與計藏事。
復之都門訪憨山于東海,遂走海上至膠西,秋水泛漲,眾度必不能渡,真解衣先涉,疾呼眾,水已及肩,真躍而前,既渡,顧謂弟子曰:“死生關頭,須直過為得耳。
”眾皆欽服。
及底都門,訪石經山,禮隋琬公塔,念琬公慮三災劫壤,正法澌滅,創(chuàng)刻石藏于巖洞,感其護法深心淚下如雨。
琬公塔院地已歸豪右,矢復之而未果。
乃決策西游蛾嵋,由三晉歷關中,跨棧道至蜀,禮普賢。
順流下瞿塘,過荊襄,登太和,至匡廬尋歸宗故址,唯古松一株,寺僧易米五斗,匠石將伐之,有乞者憐而乞米贖之,樹賴以存。
真聞而興感,樹根為樵斧剝斲,勢將折,真砌石填土,咒愿復生,以卜寺重興兆。
后樹日長,寺竟復,其愿力固如此。
過安慶,阮君自華請游皖公山馬祖庵,喜其超絕,屬建梵剎。
江陰居士趙我聞謁請出家,遂薙發(fā)于山中,命名曰法鎧,所謂最后弟子也。
復北游至潭柘,慈圣太后聞之,命近侍陳儒致齊供特賜紫伽黎。
因隨過云居,禮石經于雷音寺,啟石室,佛座下得金函,貯佛舍利三,光燭巖壑,因奉舍利入內供三日,出帑金重藏于石窟,以圣母賜金贖琬公塔院。
初在潭柘,居常禮佛后方食。
一日,客至誤先舉食,乃對知事曰:“今日有犯戒者,命爾痛責三十棒,輕則倍之。
”知事愕然,不知為誰,真乃自伏于佛前,受杖如數,股盡墨。
乃云:“眾生無始習氣,如油入灰牢不可破,茍情折不痛,未易調伏也。
”又與憨山議脩《大明傳燈錄》,以禪宗凋敝,往浚曹溪以開法脈,先至匡山以待,時癸巳秋七月也。
越三年乙未,憨山供奉圣母賜《大藏經》建海印寺成,以別緣觸圣怒,詔逮下獄,鞫無他辭,遣戍雷陽,毀其寺。
真在匡山,聞報,為誦《法華經》百部,冀祐不死。
往探曹溪,回即赴都下救之。
及聞南放,遂待于江滸,執(zhí)手欷歔曰:“君不生還,吾不有生日。
”瀕行且屬曰:“吾他日即先君死,后事屬君。
”遂長別。
庚子,朝廷以三殿工榷礦稅,中使者駐湖口。
南康太守吳寶秀劾奏被逮,其夫人哀憤以環(huán)死。
真在匡山聞之,曰:“時事至此,其如世道何!
”遂杖策赴都門。
吳入獄,真多方調護,授以毗舍浮佛半偈,謂誦滿十萬,當出獄。
吳持至八萬聲,果蒙上意解,得末減。
每嘆法門無人,謂:“憨山不歸,則吾出世一大負;礦稅不止,則吾救世一大負;傳燈未贖,則我慧命一大負。
若釋此三負,當不復入王舍城矣。
”居無何,妖書發(fā),震動中外,忌者乘間劾真,竟以是罹難,及輸司寇,乃索浴罷,屬侍者性田曰:“吾去矣,幸謝江南諸護法。
”因說偈端坐而逝。
御史曹公學程以建言逮系,聞之即趨至,撫之曰:“師去得好。
”真復開目視之,微笑悠然而息,時癸卯十二月十七日也。
世壽六十有一,法臘四十有一,越十一年乙卯葬于雙徑山。
后弟子法鎧啟之,以丙辰十一月十九日荼毗,歸靈骨塔于五峰內文殊臺。
真生平以荷負大法為懷,每見古剎荒廢必思恢復,始從楞嚴,終至歸宗云居,重興梵剎一十五所。
既刻大藏,凡古尊宿語錄,若寂音尊者所著諸經論文集,及蘇長公易解,盡搜刻之行于世。
性耽山水,云行鳥飛,一衲無馀,氣雄體豐,面目嚴冷,而立心最慈。
每示弟子,必令自參以發(fā)其悟,直至疑根盡拔而后已。
所著有《內外集》若干卷行世。
林道楠 朝代: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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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道楠(1555年—1607年),字廷佐,號柱宇,福建興化府莆田縣湖陽人,鹽籍。
福建鄉(xiāng)試第二十三名,萬歷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八名,登三甲第九十三名進士。
授進賢知縣,歲饑,發(fā)粟,乘小艇,偏歷窮鄉(xiāng),計口賑給。
夜則就舟小憩,不入民舍。
擢湖廣道監(jiān)察御史,出按應天。
丁父憂,服免,起按陜西、廣西,有侍郎某以所親郡守為囑,守貪墨甚,道楠劾之落職。
侍郎銜甚,唆主外推。
又奉命刷卷南畿,視察兩宮工程,乙巳升太仆少卿。
道楠居臺十八年,遇事侃侃,劾太監(jiān)張鯨,論司馬石星主封事,救御史曹學程,豐采著朝右,丁未以封藩道卒德州,海內重其清素,年五十三。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河南禹州人,字孟準。萬歷十一年進士。擢御史,巡按宣大兼學政,鎮(zhèn)壓礦工張守清起事。累升副都御史。有《歷游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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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標(1558年—1609年),字孟準,河南開封府禹州人,軍籍。
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河南鄉(xiāng)試第四十四名,萬歷十一年(1583年)聯捷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四十一名,登三甲第一百九十三名進士。
十六年擢監(jiān)察御史,以甘肅營兵之變,劾罷保定巡撫曹子登。
巡按直隸,疏論兵部尚書王一鶚。
又巡按山東,二十二年任山東鄉(xiāng)試監(jiān)臨官。
改京畿道御史,二十五年彈劾石星欺君辱國,宜速宥曹學程以明功罪。
二十六年升順天府府丞,擢太仆寺少卿。
三十年為御史高攀枝所劾,求引退,不允。
三十五年被推為宣府巡撫,三十七年十月卒于官。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24 【介紹】: 明浙江秀水人,字兆隆,號養(yǎng)淳。萬歷十一年進士。授修撰,進諭德。二十六年擢禮部右侍郎。曾寄書巡按御史曹楷,令揭發(fā)湖廣稅監(jiān)陳奉罪狀,楷幾被逮。旋攝部事,數十疏爭國本,神宗終于立太子。光宗即位,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參機務。天啟三年,改武英殿,乞休歸。卒謚文恪。有《介石齋集》。
槜李詩系·卷十五
國祚字兆隆,號養(yǎng)淳,秀水人。
萬歷癸未狀元,授修撰,歷禮吏侍郎。
光宗立,起禮部尚書,命下而光宗晏駕。
熹宗嗣位,與葉向高同赴召,晉少保武英殿大學士。
因疏救大司寇王紀,不報,嘆曰:去大臣如小吏,事不可為矣。
遂告歸。
卒贈太傅,謚文恪。
有介石齋集。
國祚學問淹雅,言行醇篤,為政持大體,以清白自勵,方其為宗伯也,東朝未建,祚先后疏請,言甚剴切。
錦衣鄭國泰希賢妃旨,倡先冠婚后冊立之議,祚復請誅國泰。
神宗感悟,一夕召祚甚亟,至宮門傳旨冊立,并封福、瑞、惠、桂四王。
倉卒奉上諭,而儀注預定,鉅典遂行,皆祚力也。
已因災異請罷開礦,撤稅使,舉趙世卿為少宰,救諫官曹學程、王德完等,皆不令知之。
及入相,凡于人才用舍、軍旅虛實諸務,雖閣議紛然,而祚片言立決,可謂有大臣之風矣。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兆隆,秀水人。萬歷癸未賜進士第一,除修撰累官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少傅贈太傅謚文恪有介石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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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國祚(1558年—1624年),字兆隆,號養(yǎng)淳,浙江嘉興府秀水縣人,太醫(yī)院籍,祖籍江蘇吳江,萬歷癸未狀元。官至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萬歷十年(1582年)壬午科順天鄉(xiāng)試舉人,萬歷十一年(1583年)聯捷癸未科第一甲第一名進士。授翰林院修撰。進洗馬,為皇長子侍班官,不久進諭德。萬歷二十六年(1598年),破格提拔為禮部右侍郎。后隱退。光宗即位,國祚因曾侍潛邸,特旨拜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入閣參與機務。天啟元年(1621年)六月還朝。不久,加太子太保,進文淵閣大學士。天啟三年(1623年),進少保、太子太保、戶部尚書,改武英殿大學士。連上十三疏乞休,詔加少傅兼太子太傅,乘傳歸。次年卒。贈太傅,謚文恪。
釋法鎧 朝代:

人物簡介

新續(xù)高僧傳·義解篇第二之五
江陰居士趙我聞謁請出家,遂薙發(fā)于山中,命名曰法鎧,所謂(釋真可)最后弟子也。
復北游至潭柘,慈圣太后聞之,命近侍陳儒致齊供特賜紫伽黎。
因隨過云居,禮石經于雷音寺,啟石室,佛座下得金函,貯佛舍利三,光燭巖壑,因奉舍利入內供三日,出帑金重藏于石窟,以圣母賜金贖琬公塔院。
初在潭柘,居常禮佛后方食。
一日,客至誤先舉食,乃對知事曰:“今日有犯戒者,命爾痛責三十棒,輕則倍之。
”知事愕然,不知為誰,真乃自伏于佛前,受杖如數,股盡墨。
乃云:“眾生無始習氣,如油入灰牢不可破,茍情折不痛,未易調伏也。
”又與憨山議脩《大明傳燈錄》,以禪宗凋敝,往浚曹溪以開法脈,先至匡山以待,時癸巳秋七月也。
越三年乙未,憨山供奉圣母賜《大藏經》建海印寺成,以別緣觸圣怒,詔逮下獄,鞫無他辭,遣戍雷陽,毀其寺。
真在匡山,聞報,為誦《法華經》百部,冀祐不死。
往探曹溪,回即赴都下救之。
及聞南放,遂待于江滸,執(zhí)手欷歔曰:“君不生還,吾不有生日。
”瀕行且屬曰:“吾他日即先君死,后事屬君。
”遂長別。
庚子,朝廷以三殿工榷礦稅,中使者駐湖口。
南康太守吳寶秀劾奏被逮,其夫人哀憤以環(huán)死。
真在匡山聞之,曰:“時事至此,其如世道何!
”遂杖策赴都門。
吳入獄,真多方調護,授以毗舍浮佛半偈,謂誦滿十萬,當出獄。
吳持至八萬聲,果蒙上意解,得末減。
每嘆法門無人,謂:“憨山不歸,則吾出世一大負;礦稅不止,則吾救世一大負;傳燈未贖,則我慧命一大負。
若釋此三負,當不復入王舍城矣。
”居無何,妖書發(fā),震動中外,忌者乘間劾真,竟以是罹難,及輸司寇,乃索浴罷,屬侍者性田曰:“吾去矣,幸謝江南諸護法。
”因說偈端坐而逝。
御史曹公學程以建言逮系,聞之即趨至,撫之曰:“師去得好。
”真復開目視之,微笑悠然而息,時癸卯十二月十七日也。
世壽六十有一,法臘四十有一,越十一年乙卯葬于雙徑山。
后弟子法鎧啟之,以丙辰十一月十九日荼毗,歸靈骨塔于五峰內文殊臺。
真生平以荷負大法為懷,每見古剎荒廢必思恢復,始從楞嚴,終至歸宗云居,重興梵剎一十五所。
既刻大藏,凡古尊宿語錄,若寂音尊者所著諸經論文集,及蘇長公易解,盡搜刻之行于世。
性耽山水,云行鳥飛,一衲無馀,氣雄體豐,面目嚴冷,而立心最慈。
每示弟子,必令自參以發(fā)其悟,直至疑根盡拔而后已。
所著有《內外集》若干卷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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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明廣西全州人。
曹學程子。
學程下獄論死,正儒朝夕不離牢獄,見父憔悴骨立,嘔血仆地,久之乃蘇。
因刺血書奏,乞代父死。
崇禎時旌為孝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