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田文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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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清湖北麻城人,字亮儕。
康熙間舉人。
雍正間作令河南,與總督田文鏡不洽,屢被劾,然田亦服其為人。
乾隆間官至直隸清河道。
精通水利,浚畿南河道七百余。
嘗編《明詩選》,另著有《長蘆鹽法志》。
晚晴簃詩匯·卷六十
魯之裕,字亮儕,麻城人。康熙庚子舉人,歷官直隸清河道。有《式馨堂詩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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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清浙江慈溪人,名思道,以字行。
田文鏡幕。
傳世宗亦知其名。
有《游梁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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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續(xù)高僧傳·明律篇第四之五
釋隨道,字德先。
姓沈氏,石門人。
幼投馀杭龍泉寺履初受度,得戒于宜潔。
久居昭慶,常為羯磨,持身端肅。
學(xué)人依止者,多為仰企高風(fēng)。
稟問毗尼,皆綜原委。
示以大法,如瓶瀉水。
康熙六十年,說冬戒一期,所得新徒,一時翹楚,后多為弘律宗師。
乾隆時,昭慶主席懷德,亦其弟子也。
寂于雍正甲辰十一月二十八日,世壽六十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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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73—1750 【介紹】: 清江西臨川人,字巨來,號穆堂。
康熙四十八年進士,由編修累官內(nèi)閣學(xué)士。
雍正間歷任廣西巡撫、直隸總督,以參劾河南巡撫田文鏡得罪下獄。
乾隆初起授戶部侍郎。
治理學(xué)宗陸王。
言政事推崇王安石,對世傳事跡有所辨正,為蔡上翔《王荊公年譜考略》所取資。
有《穆堂類稿》及續(xù)稿別稿、《陸子學(xué)譜》、《朱子晚年全論》、《陽明學(xué)錄》、《八旗志書》等。
晚晴簃詩匯·卷五十八
李紱,字巨來,號穆堂,臨川人??滴跫撼筮M士,歷官內(nèi)閣學(xué)士。有《穆堂類稿》、《續(xù)稿》、《別稿》。
清詩別裁集
字巨來,江西臨川人??滴跫撼筮M士,官至戶部尚書。著有《穆堂初集》?!鹉绿脕韰?,問字于匠門,而學(xué)問各有所得,匠門主溫雅,穆堂主闊大也。詩品不加修飾,亦復(fù)自見風(fēng)標。
維基
李紱(1673年—1750年),字巨來,號穆堂,江西臨川縣城南上橋寺石芝園人,清朝理學(xué)家。
李紱早年喪父,家貧,自幼聰穎,有神童之譽。
科場頗為困頓,二十四歲錄生員,四次鄉(xiāng)試不售。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中式戊子科江西鄉(xiāng)試第一名舉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聯(lián)捷進士,選庶吉士,散館授翰林院編修。
康熙六十年(1721年),擔(dān)任會試副考官。
有落榜舉子聚眾鬧事,遭御史舒庫彈劾,以“隱匿不奏”罪免官,貶至永定河做河工。
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李紱被召還原職并署理吏部侍郎,半年后遷任兵部。
其間又被派往山東、天津處理漕運事宜。
一生為官正直,體恤百姓。
雍正二年(1724年)四月,任廣西巡撫。
雍正四年(1726年)授任直隸總督。
不久因劾河南總督田文鏡橫行鄉(xiāng)里,但田文鏡反告李紱與謝濟世、蔡珽結(jié)黨營私。
是年,九阿哥允禟被囚禁在保定,李紱將允禟關(guān)押在高墻內(nèi),嚴加看管。
不久允禟病死,有謠言說李紱受雍正之命殺害了允禟。
李紱曖昧其事,上奏允禟腹瀉,幾天后遽死。
李紱被免除直隸總督,改任工部右侍郎。
新任直隸總督宜兆熊劾知府曾逢圣、知縣王游虧空錢糧,此兩人都是李紱所推薦。
廣西巡撫奏天河縣發(fā)生劫獄案,是李紱在廣西任內(nèi)未完之案;又有土司羅文剛糾眾抗官,也是李紱怠忽所造成。
雍正五年(1727年)以營私議罪二十一條,身系獄中,在獄中整日讀書,縛至刑場,面無懼色;后為雍正所赦。
出獄后奉敕主修《八旗通志》、《廣西通志》、《畿輔通志》等。
乾隆年間以內(nèi)閣學(xué)士致仕。
李紱學(xué)宗陸象山,著《陸子學(xué)譜》、《朱子晚年全論》、《陽明學(xué)錄》諸書,力圖調(diào)和朱陸“尊德性”與“道問學(xué)”之說。
李紱一生勤于治學(xué),尤通史學(xué),對王安石變法有所辨正,學(xué)者蔡上翔寫《王荊公年譜考略》一文多引其說。
另著有《春秋一是》、《穆堂類稿、續(xù)稿、別稿》。
另外他曾經(jīng)寫過《書辨奸論后》一文,認為北宋時期作者標明蘇洵的《辨奸論》一文,是邵伯溫偽托蘇洵之名而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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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78—1735 【介紹】: 即愛新覺羅·胤禛。
清朝皇帝。
圣祖第四子。
康熙四十八年封雍親王,六十一年十一月嗣位。
次年改元雍正。
即位后頒詔訓(xùn)飭各級文武官吏,列舉弊端,嚴令整頓。
借故鎮(zhèn)壓與之爭位的諸弟,胤(允)禵被圈禁,胤(允)祀、胤(允)禟于被廢黜后死亡。
舅父隆科多、大將軍年羹堯原屬親信,也在雍正初年相繼得罪。
查嗣庭、汪景祺以文字得罪,實遭隆、年二人牽連。
康熙帝所親信之蘇、寧織造李、曹兩家亦遭重譴。
甚至浙江士子亦因查、汪兩案而暫停鄉(xiāng)會試。
又嚴令諸王不得對所屬旗人多派差使,停止宗室諸王兼管旗下事務(wù)。
在中央設(shè)立軍機處。
重用鄂爾泰、田文鏡、李衛(wèi)為重要省份總督。
于西南少數(shù)民族地區(qū)實行“改土歸流”。
在大多數(shù)省份行“攤丁入畝”之法。
對西北方面,討伐羅卜藏丹津叛亂,擊敗準部噶爾丹策零之擾。
對外則禁止西洋傳教士傳教,除在京者外,其余西洋人一律安置澳門。
又于雍正五年與俄國訂立《布連斯奇界約》及《恰克圖界約》,劃定中俄中段邊界。
十三年八月,病卒。
謚憲皇帝。
晚晴簃詩匯·卷一
世宗憲皇帝,圣祖仁皇帝第四子。在位十三年,建元雍正。葬泰陵。有《御制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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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89—1756 【介紹】: 清廣西全州人,字石霖,號梅莊。
康熙五十一年進士。
授檢討。
雍正四年,任御史,劾田文鏡貪虐,忤世宗,遭遣戍。
七年,又以注釋《大學(xué)》不宗程朱,論死,寬免。
乾隆時得召還,授湖南糧道,復(fù)坐事解任。
旋改授驛鹽道。
有《梅莊遺集》等。
晚晴簃詩匯·卷五十八
謝濟世,字石霖,號梅莊,全州人??滴跞沙竭M士,改庶吉士,授檢討,歷官湖南鹽驛道。有《梅莊遺集》。
維基
謝濟世(1689年—1755年),字石霖,廣西全州龍水鎮(zhèn)橋渡村人。
曾任道員、御史。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生。
康熙四十七年,舉鄉(xiāng)試解元。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中進士,選庶吉士,散館翰林院檢討。
雍正四年(1726年),官至浙江道監(jiān)察御史,參劾河南巡撫田文鏡“營私負國,貪虐不法”,并“列舉十罪”,雍正帝敕將奏章擲還,而謝濟世還堅持要上疏。
雍正帝發(fā)現(xiàn)謝濟世所劾與李紱所劾內(nèi)容完全一致,認為謝濟世是受了李紱、蔡珽的指使,命令廣西提督、署巡撫事韓良輔調(diào)查。
刑部尚書勵杜訥問誰是指使者?
他答以“孔孟”。
是年被發(fā)往阿爾泰軍前效力,講學(xué)著書不輟。
雍正七年(1729年)振武將軍、順承郡王錫保搜查謝濟世的居所,因為注疏《學(xué)庸》毀謗程朱獲罪,且對時政“恣意謗訕”,雍正帝尤憤怒《注》中所云:“拒諫飾非必至拂人之性,驕泰甚矣”,是年十月入獄,獄中“欲自斃,絕粒五日”,但未死成,史稱“謝濟世注大學(xué)案”。
十一月二十七日,同陸生楠綁赴刑場,陸生楠先被斬首,此時刑官問謝濟世:“汝見否?
”濟世答道:“吾見矣!
”錫保在刑場才宣讀圣旨:“謝濟世從寬免死,交與順承王錫保,令當苦差效力贖罪。
”留軍前效力。
清高宗即位,召濟世回燕京,拜江南御史。
乾隆三年(1738年),授湖南糧道道員。
乾隆八年正月,向湖南巡撫許容當面揭發(fā)李澎、樊德貽等兩知縣劣跡。
許容反向朝廷誣告。
朝廷以戶部侍郎阿里袞、孫嘉淦辦理此案,補授湖南驛鹽長寶道。
乾隆九年(1744年)六月,蔣溥密奏其謬附輿論,最后以老病致仕。
乾隆二十年(1755年)家居十二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