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黃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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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全臺詩
李秉鈞(1852~1904),字子桂,號石樵,清臺北艋舺人。
為當(dāng)?shù)匚氖?span id="5k9px9r" class='peopleLink highlighted2' onclick='ShowAuthorProfile("73911", "people_65253_0_1", "黃中理")'>黃中理之高足,同治十一年(1872)取進(jìn)秀才。
光緒十一年(1885)中法戰(zhàn)爭時為暖暖街坐探委員,因戰(zhàn)功,補(bǔ)縣丞。
同年十月十七日,隨將領(lǐng)劉朝祜領(lǐng)軍入山察看淡水東南屈尺莊番情,安撫當(dāng)?shù)卦∶癜松纭?div id="qygipxe" class='inline' id='people_65253_0_3_comment'>
光緒十八年(1892)參加會試,補(bǔ)貢生。
日本治臺后,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擔(dān)任臺北縣事務(wù)囑托,明治三十年(1897)四月授佩紳章,九月任臺北縣參事,并任總督府國語學(xué)校教務(wù)囑托。
明治三十二年(1899)六月轉(zhuǎn)任官鹽組合事務(wù)。
明治三十三年(1900)再任臺北縣參事,兼《臺灣日日新報》編輯。
明治三十六年(1903)任臨時舊慣調(diào)查會事務(wù)囑托。
次年(1904)八月病卒。
李氏出身農(nóng)家,而力學(xué)不倦,擅于書畫,精通文藝,曾參與日人「玉山吟社」詩會,與土居香國、水野大路等詩友多有酬唱。
著有《石樵集》八卷,惜今未見,作品散見于《臺灣新報》、《臺灣日日新報》。
(注)(黃文車撰) 〖注文:參考鷹取田一郎《臺灣列紳傳》,臺北:臺灣總督府,1916年4月;許雪姬《臺灣歷史辭典》,臺北:遠(yuǎn)流出版社,2004年5月;王國璠《臺北市發(fā)展史》,臺北:臺北市文獻(xiàn)委員會,1981年?!?div id="sltknpb" class='inline' id='people_65253_0_12_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