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孫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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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南朝梁東莞莒人,字思約。
孫謙從子。
齊時任尚書右丞。
梁武帝天監(jiān)初,沈約、范云用事,廉傾意奉之。
常手調甘旨,以進權貴,時人恥之。
歷官御史中丞、晉陵吳興太守。
然處官平直,以善政稱。
武帝嘗曰:“東莞二孫,、廉而已?!?div id="7qcojqx" class='inline' id='people_9890_0_7_comment'>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宋金陵人。
孫謙,仕南唐為長劍都指揮使,伐閩,后援不至,戰(zhàn)死。
承睿時為小校,憤帶兵者不如期,致其父沒,乃刺殺之,亡去,轉徙淮、楚間。
久之入京師,以策上太宗,授左班殿直,終左藏庫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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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007—1072 【介紹】: 宋吉州廬陵人,字永叔,號醉翁、六一居士。歐陽觀子。少貧,從母鄭氏學。仁宗天圣八年進士。調西京推官,與尹洙、梅堯臣以歌詩唱和。景祐間為館閣???,作文為范仲淹辯,貶夷陵令。慶歷中召知諫院,改右正言、知制誥,贊助新政。新政失敗,上疏反對罷范仲淹政事,出知滁、揚、潁等州。召為翰林學士。嘉祐二年知貢舉,倡古文,排抑“太學體”,文風大變。五年,擢樞密副使,次年拜參知政事。英宗初,以尊英宗父濮王為皇,起濮議之爭。神宗立,請出知亳、青、蔡三州。以反對王安石新法,堅請致仕。能詩詞文各體,為當時古文運動領袖,后人稱唐宋八大家之一。平生獎掖后進,曾鞏、王安石、蘇洵父子俱受其稱譽。亦擅史學,與宋祁等修《新唐書》,自撰《新五代史》。有《歐陽文忠公集》、《集古錄》、《六一詞》等。
全宋詩
歐陽修(一○○七~一○七二),字永叔,號醉翁,晚又號六一居士,盧陵(今江西吉安)人。
仁宗天圣八年(一○三○)進士,初仕西京留守推官。
景祐元年(一○三四),召試學士院,充館閣???。
三年,因范仲淹事切責諫官高若訥,降為峽州夷陵令。
四年,移乾德令。
寶元二年(一○三九),遷武成軍判官。
康定元年(一○四○),復館閣???。
慶歷三年(一○四三),知諫院,擢同修起居注,知制誥。
四年,為河北都轉運使。
五年,慶歷新政失敗,因力為新政主持者范仲淹、韓琦、杜衍等申辯,貶知滁州,徙揚州、潁州。
至和元年(一○五四),權知開封府。
五年,拜樞密副使。
六年,進參知政事。
英宗治平四年(一○六七),罷為觀文殿學士,轉刑部尚書知亳州。
神宗熙寧元年(一○六八),徙知青州,因反對青苗法,再徙蔡州。
四年,以太子少師致仕。
五年,病逝潁州汝陰,年六十六。
謚文忠。
有《歐陽文忠公集》。
又撰有《新唐書》、《新五代史》等。
宋史》卷三一九有傳。
宋胡柯編有《廬陵歐陽文忠公年譜》。
 歐陽修詩,以《四部叢刊》影元本《歐陽文忠公集》(一百五十三卷、附錄五卷)為底本。
參校宋慶元二年周必大刻本(卷三至卷六缺,簡稱周本,藏北京圖書館)、宋刻本(存《居士集》五十卷,有校,簡稱宋刻、宋刻校,藏北京圖書館)及明正統(tǒng)刻《居士集》(有元曾魯考異,簡稱曾本、曾本校)。
底本系年原注目錄下,今移至正文題下。
底本孫謙益等所作校記,除刪去少數(shù)異體字校外,皆予保留;卷末所附考證及續(xù)添校記,亦以續(xù)校名義補入正文。
另輯得集外詩句,附于卷末。
詞學圖錄
歐陽修(1007-1072) 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卒謚文忠。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宋史》有傳。有《新五代史》、《集古錄》、《歐陽文忠集》、《六一詞》。
全宋文·卷六六三
歐陽修(一○○七——一○七二),字永叔,號醉翁,晚號六一居士,廬陵(今江西吉安)人。幼孤力學,天圣八年第進士,任西京留守推官。景祐初召試學士院,充館閣???。以范仲淹謫降事致書責諫官高若訥,貶峽州夷陵令,移光化軍乾德令??刀ǔ跽龠€復職,慶歷間歷知諫院,同修起居注,知制誥,出為河北都轉運使。以支持「慶歷新政」,貶知滁州,徙揚州、潁州。至和初召為翰林學士,修《唐書》。累擢至樞密副使、參知政事。治平末,出知亳州。神宗立,徙知青州。議青苗法與王安石異,再徙蔡州。熙寧四年致仕歸潁,明年卒于汝陰,年六十六,謚文忠。嘗集三代以來金石銘刻為一千卷,撰《新唐書》紀、志、表七十五卷,《五代史》七十四卷,《詩本義》十四卷,后人集其文為一百五十三卷。見吳充撰行狀、韓琦撰墓志銘,《宋史》卷三一九有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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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381—1460 【介紹】: 明浙江鄞縣人,字有源。永樂初由鄉(xiāng)舉入國子監(jiān)。授刑部主事。善緝奸。遷員外郎。宣德中,與況鐘等同受敕為知府,本深知吉安府。捕殺巨猾十九人,設伏擊殺大盤山寨主曾子良。為政舉大綱,不屑苛細,前后守吉安十八年,請老去。
甬上耆舊詩·卷十三
字有源,別號涇泉,年十三,補諸生第一。
永樂中舉于鄉(xiāng),適詔選新進士舉人有學問者入秘閣纂脩,公即被選。
歷四年,擢刑部主事。
畿內有韓廣者,為盜殺人,有司不能得,系及無罪十八人置獄,公以計獲之,十八人俱得免。
擢員外郎。
會居二親憂,廬墓舍,刑曹需公辦事,詔起復,公上疏乞終制,詞義哀宛,上許之。
宣德初,以雄劇九郡闕守,上特命大臣慎舉才吏,出守郡。
少師楊公士奇以公應詔守吉安,命乘傳赴郡,賜敕書,自藩臬以下不職俱得劾奏。
所屬吏及郡中豪大家有罪即系治,雖敕太守,如御史臺行事。
時吉有巨猾彭搏等十九人,自號十人為龍,九人為虎,橫行里中,前守不敢治。
公至郡,陽為寬大若不聞,復密遣人與諸豪相結。
久之,為具酒,召至后堂與飲。
公已潛伏壯士于座上,盡拉殺之,曳十九尸出府門。
一郡大驚,遠近盡相賀。
樂安大盜曾子良據(jù)太盤山為亂,有眾萬馀。
公以地逼永豐,使將先率兵伏于界上。
賊果至,伏發(fā),大破之,斬子良。
初公為政,務舉大綱,略苛小。
及大猾既殲,乃大起學舍,立忠節(jié)祠,筑堤捍水,復諸廢。
郡中無事,益疏闊法網(wǎng),與民休息。
每晨起鼓而坐堂,吏無所白,輒解衣臥閤中。
間有訴事,即呼至榻前,與辨曲直,立遣之,亦不受狀,郡中大治。
九年,以秩滿入覲當遷,吏民相率先入京奏留之。
少師楊公復為請,上嘉之,召宴內庭,賜御制上林春色詩及招隱歌。
晉中議大夫贊治尹,使還治郡,恩寵甚至。
楊公亦贈詩,有曰:螺川城外人千萬,爭候神明太守歸。
公再治郡九年,益無事,凡士人有嘉慶肅之燕輒往。
燕罷,使左右互攜果餌,遇坊市小兒,則投而啖之,往往擁其輿蓋廨前。
民有舉女者,漸見其長。
一日,聞其家鼓樂迎娶聲,公笑曰:吾初來是乳下兒,今可作人婦,吾豈得復留此。
是歲當再入覲。
吏民知公有去志,遮馬首,哭不得前。
公好謂曰:吾即歸,當復至郡中,得相見也。
公入京,遂力請老,上特敕賜公還鄉(xiāng)。
公念與吏民約,復至吉,與郡中人日飲敘別,流連踰一年始行。
行時送舟聯(lián)數(shù)十里,帆櫓相接,適有御史持節(jié)過,遣吏問之,為太息而去。
公歸田復十二年,燾八十一終于家,吉民至今奉嘗公不絕。
凡所治九縣人,為浙中大吏,如蕭都御史,廩陳御史德鳴、李御史邦華,俱遣官脩公墓祠致祭,百十年后尚有之,其去后馀思若此。
先六峰先生以御史按江右,至吉安,特脩祭拜公祠下,為文具述公治狀,故嗣傳公得較詳。
公既歸田供所賜,還鄉(xiāng)敕亭中,以示子孫。
為郡十八年,家無馀財,與請老薦紳五人,時從觴詠,彷徉山水間,人稱為五老。
陳氏世居東皋,族人數(shù)千,公為族之長十二年。
時鄉(xiāng)論甚嚴,凡歲再行,飲射讀法,士大夫非告年歸里,不得為大賓。
唯公以名德之重,在賓位二十有四,鄉(xiāng)邦榮之。
余既作公傳,近更從陳氏家乘,錄得公詩二首,文翁召父,復有文章,真竹帛之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