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六箴 其二 公箴 北宋 · 余靖
四言詩(shī) 出處:全宋文卷五七三
厥初生民,罔有紀(jì)極。
群居雜處,斗智競(jìng)力。
乃建官司,分其曲直。
所以衡鑒,所以糾纆。
抱公絕私,是為率職。
惟柔惟佞,腹心之?。?div class="p7rpxxf" id='poem_sentence_5_1159011_comment'>
惟端惟方,政化之綱。
勿畏于勢(shì),受人之制。
撓法用情,為害不細(xì)。
勿黷于賄,移人之罪。
鬻獄奉身,其禍可待。
無(wú)徇威名,以作煩刑。
嘗聞嚴(yán)母,掃墓而迎。
無(wú)貪寬恕,以售虛譽(yù)。
又聞晉官,秕政者去。
張湯輕重其心,漢刑已淫;
州犁上下其手,楚邦之丑。
是以罪無(wú)異罰,左史所旌。
義不隱親,叔向之明。
尺概繩直,圭方砥平。
如止水斯鑒,不牽于情。
不侮煢獨(dú),無(wú)懼高明。
其守不更,乃國(guó)之經(jīng)。
敢告君子,參之座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