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矢志 明 · 薛宗鎧
四言詩
大奸在位,毒流縉紳(毒流,清乾隆揭陽縣志》卷八作流毒”。 )。
爰及三年,憤積神人。
乃披忠悃,乃吁帝宸
惟帝時嘉,俟時而行。
惟彼奸讒,捏搆誣繩。
惟帝赫然,迸茲佞人(迸,清乾隆揭陽縣志》卷八作“進”。 (呂永光、張玲整理))
爰逮小臣,亦置于刑。
于皇明圣,實余寡誠。
大奸既去,遑恤我身
陽德方亨,永底乂寧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一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