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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類詞典(續(xù)上)
上間
下間
五陰世間
五無間
五無間業(yè)
五無間罪
五間色
五蘊世間
不染世間法
一間圣者
中間定
中間禪
中間三昧
中間靜慮
中間護摩
上間
【佛學大辭典】
(雜語)禪林之用語,凡人向堂,己身之右為上間,法堂方丈(南向)則東,僧堂(東向)則北,庫司(西向)則南,是曰上間。見象器箋二。
下間
【佛學大辭典】
(雜語)凡入堂己身之左為下間。法堂方丈西,僧堂南,庫司北,是下間也。見象器箋二。
五陰世間
【佛學大辭典】
(術事)與五蘊世間同。
【佛學常見辭匯】
(參見:三世間)
【三藏法數(shù)】
(亦名五眾世間。)五陰者,色受想行識也。十界五陰各各差別,故名五陰世間。(色即質(zhì)礙之色,受即領納諸塵,想即思想,行即造作,識即分別善惡。以此五者,陰覆真性,皆名為陰。)
五無間
【佛學大辭典】
(名數(shù))八大地獄之第八阿鼻地獄,謂之五無間。有五種之無間故也。一、趣果無間,感此獄之罪業(yè),為順現(xiàn)業(yè)或順生業(yè),在造業(yè)與受果之間,決無隔他生者。二、受苦無間,受苦無間隔者。三、時無間,時無間斷也。四、命無間,壽命常相續(xù)無間斷也。五、形無間,地獄之廣有八萬由旬,身形亦有八萬由旬,無些少空處也(大部補注八及十二以或引成論為標列此五無間之義。然檢成實論唯有初一義,無后四義。后四義大乘義章七于無間業(yè)舉四義中〔引于無間業(yè)下〕,取自后三義也。但彼合時無間與命無間之二為一壽命,此開而為二也。后人不察,和附之皆為成論之說。翻譯名義集,四教儀集注,增輝記等皆然)地藏菩薩本愿經(jīng)上曰:「五事業(yè)感,故稱無間。」一、受苦無間,二、身形無間,此二者與上同。三、罪器無間,種種之罪器充滿而無間隔也。四、眾類無間,種種之眾生同一受之而無間隔也,五、時無間,與上同。
【佛學常見辭匯】
五無間業(yè)的簡稱,又名五逆罪,即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之僧,誰要是犯了其中的一項,死后即墮入無間地獄,故名五無間業(yè)。
五無間業(yè)
【佛學大辭典】
(名數(shù))感無間地獄苦果之五種惡業(yè),即五逆罪也。(參見:五逆)
【佛學大辭典】
(名數(shù))即五逆罪也。(參見:五逆)
五逆
【佛學大辭典】
(術語)又曰五無間業(yè)。罪惡極逆于理,故謂之逆。是為感無間地獄苦果之惡業(yè),故謂之無間業(yè)。此有三乘通相之五逆,大乘別途之五逆,同類之五逆,提婆之五逆等。
【佛學常見辭匯】
(參見:五逆罪)
【佛學次第統(tǒng)編】
言五逆者
一、殺父母 謂父母養(yǎng)育,恩同天地,為子者當竭力孝養(yǎng)奉事,以報其恩,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即墮地獄。
二、破和合僧 謂比丘集眾,行布薩時,和合作法。若后來者,當隨順寂默,或當出避。若以瞋惡之心,破其法事,令不和合,是為逆罪。
三、出佛身血 謂佛是一切眾生慈父,能令眾生,悟明自心,出離苦趣。眾生歷劫供養(yǎng),不能報其恩德萬一,而況出其身血。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凡惡心毀壞佛像,皆即出佛身血也)。
四、殺阿羅漢 阿羅漢為眾生所應供養(yǎng)恭敬,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
五、破羯磨僧 羯磨華言作法辦事,謂比丘受具足戒,或行懺悔法時,當依和尚阿阇黎行羯磨法,作法成就,方為得戒。若有人見者,當隨順寂默,或當出避。若以惡心破其作法,令不得戒,是為逆罪。
【三藏法數(shù)】
(出華嚴孔目)
〔一、殺父母〕,謂父母養(yǎng)育,恩同天地,為子者,當竭力孝養(yǎng)奉事,以報其恩,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即墮地獄。四分律云:若殺父母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具足戒者,即二百五十戒也。)
〔二、破和合僧〕,謂比丘集眾行布薩時,和合作法,若后來者,當隨順寂默,或當出避。若以瞋惡之心,破其法事,令不和合,是為逆罪。律云:破和合僧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梵語比丘,華言乞士。梵語布薩,華言凈住。)
〔三、出佛身血〕,謂佛是一切眾生慈父,能令眾生悟明自心,出離苦趣。眾生歷劫供養(yǎng),不能報其恩德萬一,而況出其身血;若行此事,是為逆罪。興起行經(jīng)云:提婆達多推出擲佛,山神接之,迸一小石,傷佛足指,即有血出,以此因緣后墮地獄。(梵語提婆達多,華言天熱。)
〔四、殺阿羅漢〕,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謂無法可學。又名應供,應受人天供養(yǎng)故也。眾生即當供養(yǎng)恭敬,以為種福之田,況行殺逆;若行此事,是為逆罪。律云:殺阿羅漢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
〔五、破羯磨僧〕,梵語羯磨,華言作法辦事。謂比丘受具足戒,或行懺悔法時,當依和尚阿阇黎行羯磨法,作法成就,方為得戒,若有人見者,當隨順寂默,或當出避。若以惡心,破其作法,令不得戒,是為逆罪。律云:破羯磨者,不許出家受具足戒也。(和尚,梵語鄔波遮迦。于闐國翻和尚,華言力生。梵語阿阇黎,華言軌范。)
五無間罪
【佛學大辭典】
(名數(shù))五無間之罪業(yè)。與五無間業(yè)同。
五間色
【佛學大辭典】
(雜語)對于青等五正色有綠等五間色。(參見:五色)
五色
【佛學大辭典】
(雜語)青黃赤白黑為五色。亦曰五正色。亦曰五大色。又緋,紅,紫,綠,琉黃為五間色。行事鈔資持記下一之一曰:「言上色者總五方正間:青黃赤白黑,五方正色也;緋紅紫綠琉黃,五方間色也?!垢魃浞轿?,則如圖。
五蘊世間
【佛學大辭典】
(術語)三世間之一。舊譯曰五陰世間,五眾世間。十界五蘊各各差別之謂也。
不染世間法
【佛學大辭典】
(雜語)不染著世間塵欲之法也。法華經(jīng)涌出品曰:「住于神通力,善學菩薩道,不染世間法,如蓮華在水。」
一間圣者
【佛學大辭典】
(術語)不還向中有一間圣者,乃十八有學之一。(參見:一間)
中間定
【佛學大辭典】
(術語)又名中間三昧,中間靜慮,中間禪。大梵天王所得之禪定也。色界,無色界通有八地,每一地各有近分定與根本定。其中初禪地之近分定與根本定尋與伺之心所相應,第二禪以上,七地之近分定與根本定,則尋與伺皆不相應,而至極寂靜。然其中間,唯有伺之心所相應而尋之心所不相應之禪定,是名中間定,修之者在初禪天頂上為大梵天王,彼常住此禪定。俱舍論二十八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第二,依此義故立中間名。(中略)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為大梵故。」
中間禪
【佛學大辭典】
(術語)與中間定同。
中間三昧
【佛學大辭典】
(術語)與中間定同。
中間靜慮
【佛學大辭典】
(術語)與中間定同。
中間護摩
【佛學大辭典】
(修法)此為大壇勸請曼荼羅諸尊而供養(yǎng)之祈受者滅罪生善悉地之法也。